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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销售宣传广告单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一部分吗

比如宣传单上用作绿地的面积后来业主买房入住后这片地开始盖楼,但房屋卖米阿合同未涉及这块地的使用,这种情况业主可否以违约起诉?
kmand|2012-01-24 19:0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girlsmart

你好: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就商品房开发范围内的房屋及其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且对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所以,首先需要明确该宣传广告内容对买受人的影响和该宣传对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就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约定行为的话,就 展开
2012-01-27 16:23
来自北京市

Krgabi

首先可以向住建部投诉
2012-01-27 19:13
来自北京市

唐星星

业主可以以照相关法律以违约起诉。
2012-01-27 17:00
来自北京市

Occawn

涉及到原则的当然是要约的
2012-01-27 17:00
来自北京市

hyrm

不属于合同一部分,是属于邀约
2012-01-27 16: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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