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但事后乙返回了,他提出卖房一事是蛮着配偶进行的,自己的行为属于擅自处分
共有财产,主题资格不合法,主张合同无效;甲认为根据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即使合同被认为无效或撤销,乙仍然应当就其过错承担由此给自己造成的损失。结论:甲的述由正当,其请求应该给以支持。 这样对吗?
其他答案
1、这是一个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甲的配偶事后同意了甲的买卖,合同有效。乙反悔,属于违约,按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如果甲的配偶不同意甲的买卖,合同无效。这个责任不是违约责任。按照双方的过错承担相应的合同无效所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责任。详询:13913302846
2012-04-08 22: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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