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房子涨价 开发商想要撕毁合同
2009年4月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的预售合同 并缴纳了20%的购房资金 合同规定2010年5月31日交工 当时合同签订先交20%房款 开工再交20%房款 但直到现在也就是说直到2011年11月房子也没有交工 当时买房的价格是2480元每平 现在的房价是5000左右 开发商感觉以前预售出去的房子不划算了 现在以当时没有商品房预... 展开
其他答案
您当时签署合同就是收到法律保护也起到法律效应的,如果按楼上所说那么我可以和业主签署预售合同并缴纳我20%的购房资金拿着这些钱去买地皮建房,也可以去房贷款,2009年到2011年只是收取贷款的利息就多少钱了?现在不仅仅是违约的事情了,是故意欺骗消费者=诈骗,还能把部分购房人告上法庭,那么我们消费者现在还有任何消费安全保障么?
2012-02-11 14:0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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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情况就是属于开发商恶意想要违约,即便是赔偿您违约金,以现在市场价格开发商也是赚钱的,你可以找到跟你一起受到这种情况的受害者,请到律师,详细的询问一下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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