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在老家省城买房子时已经交了20%的首付和各项相关税,开发商由于下班原因不能打印正式合同文本的出来签,但是已经让本人在最后一页上签了字(好像是草稿合同),按了手印,同时也向工行申请按揭贷款,并都签了字按了手印。第二天我就急急忙忙地赶回外地上班了。后来银行通知按揭贷款申请已通过,过了两星期开发商说可以到售楼处取合同了。但是由... 展开
上次在老家省城买房子时已经交了20%的首付和各项相关税,开发商由于下班原因不能打印正式合同文本的出来签,但是已经让本人在最后一页上签了字(好像是草稿合同),按了手印,同时也向工行申请按揭贷款,并都签了字按了手印。第二天我就急急忙忙地赶回外地上班了。后来银行通知按揭贷款申请已通过,过了两星期开发商说可以到售楼处取合同了。但是由于本人工作繁忙,不能赶回去,所以托朋友去拿了合同并寄到在外地的我手中。一周之后我翻起合同来看才注意到合同上乙方一栏并不是我本人签的字和按的手印。所以我非常怀疑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我之前并没有委托过任何人或组织进行合同代签的。而且开发商即使自行按我的名义签时最起码要书面通知我吧?这点开发商我想应该是违法操作了。还有可恶的是开发商的补充协议里面有些就是霸王条款。现在我不知道怎么去处理。求救了!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