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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买卖的违约问题,请打人来明确解答一下。

买卖双方签订了合同,但是由于卖家购房金额没有交齐,发票还没有,所以双方协议延缓支付时间,但是此时买卖合同已经签订,双方都签字按了手印。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卖房想要加钱,否则不同意交易。请问,这属于违约吗?买卖合同里面写得很清楚,违约金为买卖金额的200%。那么这时候,买家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吗?走法律程序是否可以向卖... 展开
nxuliyuan|2013-08-07 14: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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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你要证明这个买卖合同是真实有效的,各地的政策不同,在上海没有产权是不可能签合同的,在生效的前提下,卖方如果不按约定履行,就是违约行为。 二,按合同法,违约金最高应该不超过合同价的20%,如果能够证明你有其它损失超过20%的可以额外索赔。
2013-08-08 09:2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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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你要证明这个买卖合同是真实有效的,各地的政策不同,在上海没有产权是不可能签合同的,在生效的前提下,卖方如果不按约定履行,就是违约行为。 二,按合同法,违约金最高应该不超过合同价的20%,如果能够证明你有其它损失超过20%的可以额外索赔。
2013-08-07 19: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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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你要证明这个买卖合同是真实有效的,各地的政策不同,在上海没有产权是不可能签合同的,在生效的前提下,卖方如果不按约定履行,就是违约行为。 二,按合同法,违约金最高应该不超过合同价的20%,如果能够证明你有其它损失超过20%的可以额外索赔。
2013-08-07 18:32
来自北京市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真实有效,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约定过高,不能获得这么高的支持,
2013-08-09 12:20
来自北京市
第11- 14 条,共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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