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定物业管理费合理吗?
我买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附件中(合同补充协议)注明:物业管理费每月为1.0元/平方米以内(以市物价局核定为准)。可现在快交房了,中标的物业公司要求我们签订4.0/平方米的物业管理费。请问合理吗?
其他答案
你与开发商签的是民事权利合同 这类合同中只要求双方履行产权变更<买卖>中的权利与义务 虽说大部分开发商跟物管是穿一条裤 但根据现行管理法 开发商是不能直接参与物管的 所以你们签的物管协议由于主体不适格 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呵呵 简单点比喻就象你相亲 她老爸说行了 女儿不愿嫁一样 但开发商的现在做法有点乱卖广告和欺骗消费者的嫌疑 你可以去消费委员会和建设部门投诉他们 但因为这事对你房屋价格和当时购 展开
2007-06-24 00:23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