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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一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中,在房屋已经交付(视为交付)的情况下,合同中能否约定因买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是否有什么法律依据?

在签订一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中,在房屋已经交付(视为交付)的情况下,合同中能否约定因买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买方要支付卖方房屋使用费和房屋折旧费,这两者可以同时约定吗?标准是什么?是否有什么法律依据?
ask6151491795|2020-05-25 15:1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蔡彬彬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你好,合同是双方协商约定的,一般情况下如果你要退房需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有时候即使购房者愿意承担违约金,开发商也拒绝退房,因为房屋属于大宗交易,已经交付,中间已经牵扯到很多的手续,房屋已经进入二手市场,这种是很麻烦的事!具体你们协商的情况不同,至于法律依据详情可查阅合同法!
2021-01-29 14:57
来自北京市

songable

您好,合同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约定内容。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电话联系我,我会尽全力维护你的正当利益。
2020-05-27 16:49
来自北京市

ask8540134207

您的问题比较复杂,也没有明确您的诉求,建议与律师当面沟通。
2020-05-26 16: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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