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您好:我在石家庄有一套房产,因到外地工作,所以请我的家人帮我卖房子,但没有书面的委托书,前几天通过二十一世纪中介,我的家人与买房人签订了合同,买房人支付定金,并暂由中介保管,约定待过户时才给卖方。但是,几天后买房人后悔了,不想买房子了。我们要求按照合同违约责任进行。中介想息事宁人,以我们没有正式的委托书为由,想不按照合同违约...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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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来讲,因为你的家人没有你的书面委托,所以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你能提供其它方面的证据来证明是你授权家人代你签订合同的(比如短信),也可以算作一种委托,法院是认可的。
2012-03-23 20:0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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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合同是没法追究违约责任的,因为合同落款签单按手印是委托人,并不是产权人。而且是口头上的委托,并没有委托书,这样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你就没法按照在法律上追究买房人的违约责任。如果你非要起诉打官司的话,我觉得买房人会反咬你一口。给你的建议是和平解决,赶紧把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您的房子还可以接着卖,不受任何影响。不过下次一定要注意,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产权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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