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备件:—此处赠与是指产权人将其房屋赠与给其他人,将房屋从产权人名下变更至受赠人名下。而不是受赠房屋再次出售。 —备件: — 赠与公证书原件 — 赠与人夫妻双方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婚姻证明。 — 受赠人身份证原件 — 产权证原件 —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 如果是委托代办的,提供委托公证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 是亲属关系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是扶养关系或赡养关系的,须提供乡镇**或街 展开
赠与备件:—此处赠与是指产权人将其房屋赠与给其他人,将房屋从产权人名下变更至受赠人名下。而不是受赠房屋再次出售。 —备件: — 赠与公证书原件 — 赠与人夫妻双方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婚姻证明。 — 受赠人身份证原件 — 产权证原件 —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 如果是委托代办的,提供委托公证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 是亲属关系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是扶养关系或赡养关系的,须提供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扶养关系或赡养关系证明。赠与税费:—受赠人缴纳: — 契税:评估价× 4% — 印花税:评估价× 0.05%+5元 — 个人所得税:评估价×20%。(亲属、抚养赡养关系间赠与免征 ) — 交易费:3元/平米 — 土地出让金:评估价×1% —赠与人缴纳: — 交易费:3元/平米 — 印花税:评估价×0.05% — 营业税及附加:视情况而定 (亲属、抚养赡养关系间赠与免征 ) — 土地增值税:赠与房屋为非住宅的,赠与人须缴纳土地增值税,对房屋重置评估,确定增值额,按增值额的30%-60%的分级税率征收。 赠与税费—特殊情况—属下列情形的,受赠人可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免征赠与人的营业税及附加: —亲属间赠与: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间。必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赠与双方间为直接抚养或者赡养关系:须提供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扶养关系或赡养关系证明受赠房屋出售时的税费—产权人房屋为受赠所得的,在出售此房屋时,可以按受赠后超过五年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申请免征个税。 —产权人房屋是直系亲属间赠与、抚养赡养关系赠与的,再次出售房屋时,个税按照房屋现评估价的20%查实征收。 —产权人房屋为受赠所得的,如果在受赠时按20%查实缴纳了个税,在出售此房屋时的个税可以按照房屋现评估价的1%核定征收个税。如果受赠时未缴纳个税,在出售房屋时的个税须按照房屋现评估价的20%查实征收。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