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因买方等待购房资格,造成网签过晚(有证据)。又因买方无业,致使批贷过久(有证据)。最终,合同到90天期限(约定完成全部手续期限)还未缴税。此外,此交易存在阴阳合同逃税问题,但原合同签订时,中介并为告知卖方存在阴阳合同,也没有告知其违法风险,还模仿卖方签字,伪造装修款补充协议。鉴于上述情况,卖方要求:(1)更改网签价... 展开
基本情况:因买方等待购房资格,造成网签过晚(有证据)。又因买方无业,致使批贷过久(有证据)。最终,合同到90天期限(约定完成全部手续期限)还未缴税。此外,此交易存在阴阳合同逃税问题,但原合同签订时,中介并为告知卖方存在阴阳合同,也没有告知其违法风险,还模仿卖方签字,伪造装修款补充协议。鉴于上述情况,卖方要求:(1)更改网签价格,规避违法风险;(2)超期造成我方经济和时间上的损失,买方需给予赔偿。但到目前为止,双方难以达成一致,致使补充协议无法签订,合同无法继续执行。请问:(1)卖方主张更改网签,终止违法逃税行为,但买方不配合。由此合同无法继续执行而超120天期限(单方可主张解除合同期限),算谁的过失?(2)已超90天期限,卖方是否可以主张买方给予经济赔偿?(3)如果超出合同120天期限,卖方是否可根据合同规定,解除合同,收回房子(房子已交由买方装修,协议仅表示提前交房装修,并未交出使用权和所有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