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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不让他把房产卖了?????

夫妻两结婚后在深圳购置了两处房产,房产证用丈夫一人名字领取。现夫妻有矛盾,怕丈夫偷偷卖了房产。请问:1.在深圳卖这样的房产是否需要妻子也到房产部门签字丈夫才可卖?2.有什么简单的办法让房产不被卖了(不通过离婚或复杂的法律方法只通过房产部门或其他简单方法让房产留下来收取租金供小孩读书)
我在城南|2007-07-07 22:50

其他答案

奥托司机

我建议不要太相信政策。房本上是他一人的名字,那么在过户时他一人到场即可,房管局那帮老爷们不会这么详细查的。过户后你再去闹是没用的,因为那么你就属于恶意。所以最稳妥的方法是在房本上加上你的名字。
2007-07-07 22:55
来自北京市

罗小渣

放心吧,婚后买的房子过户时必须夫妻双方在产权监理处签字才能生效.有一种情况是只要有一方签字就能过户,不过这种情况下签字一方必须有夫妻另一方的委托公证(产权监理处认可的公证处公证盖章)和双方身份证.但在办理委托公证时必须要当事人到场,所以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也不太可能.
2007-07-07 22:55
来自北京市

潜龙在水

只要你们有结婚证,他户口本上显示已婚,他就不能独立买卖房产,必须夫妻双方到场。
2007-07-07 22:55
来自北京市

杨小乐

呵呵不用担心,因为你们是在结婚后购买的房产.所以你也有百分之50的份额.如果他想要卖出这房子的话,必须要你签署同住人同意出售证明.才能够出售的!
2007-07-07 22:55
来自北京市

风分不息

去房产发证部门在房产证上加上共有人名字.
2007-07-07 22:55
来自北京市

徽雨思因

从财产上说你别怕,因为是婚后财产的话你和小孩均有分额,如为财产可起诉法院。如为保房(保留居住的话)1.产证加名2.要求法院进行财产保全,就是冻结。交易上说他确实能单独出卖该房,而且新物权法规定是保护善意购买方的,所以如果已经权利转移的话就很难撤消,你只能追钱了。要保房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加名,你不到他卖不掉的,但是加名要夫妻双方共同办理,他若不肯去,你就只有通过法院确权,然后进行保全限制交易了
2007-07-07 22: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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