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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交房合同中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赔偿条款是:买方所付款项的万分之四一天,请问所付款项是什么个意思?

我买的房子逾期交房一年,肯定要赔偿,但是我搞的是按揭,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释一下,这个“所付款项”到底是我的首付还是房子总价呢?
颤栗马甲|2013-08-20 11:1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hardy1130

已付款应当包括银行按揭到位的贷款,也就是说,只要出卖人(开发商)收到了银行的按揭贷款。买受人支付的实际款项,包括首付款和剩余按揭款。 因为,向银行按揭贷款的借款人是买受人而不是开发商,并且每月向银行还贷款的义务人是买受人,也不是开发商。 开发商不能否认获得贷款 另外,按揭贷款必须把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登记担保,虽然开发商也作为保证人,但实际上开发商的风险几乎为零。 因为万一购房者无法支付房款,银行首 展开
2013-08-20 11:2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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