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业主生活>其他> 问题详情

《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机构问题咨询

办理了《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申领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企业。咨询如下问题:1.发文任命一名副总经理为安全总监(同时会分管其他业务)是否符合《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2.设置职能部门“安全与生产管理部”管理安全、环保和生产运营工作,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展开
ask7797288502|2022-09-28 07:4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8180724834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在门户网站的咨询的问题我们收到了。现给予您答复:1.关于安全总监的设置。贵公司属于建筑施工单位属于《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且贵单位从业人员五十人以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和《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规定,从业人员五十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 展开
2022-10-08 14:45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