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履行?谁清楚?
我09年卖房给人,当时房产证尚未到手,于是买方押我5000元,约定房产证下来过户,并结清余款。11年初房产证下来后,我催了几次,买方都借故拖延,现在,又想要我把房屋过户到别人名下(这时房价比当初定合同时已高出许多),请问我能不能在过户给第三人时提出适当加价?我该怎么办?
其他答案
答: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尽管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买卖双方必须采用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往往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规范的合同文本,否则,不予办理备案、登记。但是,并不因为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屋买 展开
2018-07-22 10: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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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就是指购房合同。1、购房合同确认买卖双方当事人之间房屋买卖关系的。主要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买卖双方整个买卖过程履行的主要依据。2、是按揭贷款的必备材料;3、是缴纳营业税(卖方)、契税(买方)的依据之一;4、是办理房产登记和交易手续的文件之一。
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如果你已经拿到了房产证(或者已经拿到了买家的全部款项),那合同就履行完了,丢了也没啥大关系。如果合同还没履行,那对方如果不承认合同的事了,你就得找出你们之间有买卖关系的其他证据~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编辑本段二、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且系比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8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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