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卖房纠纷
20年前的动迁房,没有产权。当年的动迁协议书上有5人的份额,一个老人A,两个大人B和C,两个孩子D和E。后来B和D的户口迁去了别处,老人离世A,户口本上上现在只有C和E。请问这种情况下:1.E户口还在,但是有10多年没有音讯,是不是还保留有房屋的居住权?2.如果现在房屋必须要卖,所得份额是按照现有的户口,还是按照当时的动迁协... 展开
其他答案
1、E有权利。2、原始的受配人有相应的权利。目前户口人员如果符合同住人资格,也有相应的权利。3、应该不可以,具体的操作可以咨询派出所。
2017-05-19 10: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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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死亡或宣告死亡,目前还保留有房屋的居住权;2.没有死亡或宣告死亡,需要CE的一致同意才能卖;3.如果C是承租人,能在不通过E的情况下直接迁入该房内。
1、应该保留;2、没有E的同意是无法处理的!;3、一般讲,需要经过E同意的!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电话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专业处理各类民事纠纷,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a.不宜作出判断,还要考量他有无其他居住地。b.可以按当时动迁协议上的人数来分配,要考量现行实际居住情况。c.如已经迁入,即为有效。如对此有异议,宜另循路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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