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早前因为一套私房动迁分到了一套一室户的使用权房,早前因为奶奶的侄子一家因为家住安徽无处落户口,所以出于同情我爸爸同意将他们一家6口户口一并迁入上海这套使用权房子,当时因为我们一家在上海虹口有房子,所以就答应便宜卖给他们,由于后来我们家里市政动迁,又无力购买新房,所以就叫他们户口迁出,我们一家户口迁入,可是他们拒绝,当时... 展开
我奶奶早前因为一套私房动迁分到了一套一室户的使用权房,早前因为奶奶的侄子一家因为家住安徽无处落户口,所以出于同情我爸爸同意将他们一家6口户口一并迁入上海这套使用权房子,当时因为我们一家在上海虹口有房子,所以就答应便宜卖给他们,由于后来我们家里市政动迁,又无力购买新房,所以就叫他们户口迁出,我们一家户口迁入,可是他们拒绝,当时我爸爸是和他们私下达成书面协议,以8万元卖给他们,交易了一半,发生了市政动迁的事情,后来他们起诉我们毁约,最后法院判决我爸爸和他们达成的房屋交易协议无效,交易的一半的钱我爸爸也全部退给了他们,因为当时此房屋的没有我们家任何一个人的户口,只有我奶奶和他们6口人,我奶奶与最近去世了,我爸爸想迁入他的户口(我奶奶只有我爸爸一个儿子),请问,依据法律条文,我爸爸户口此时能迁入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