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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跟男方同居一年后分手了,但是男方要求我妹妹退回恋爱期间支付的5万房贷,说是为了结婚才替她还的房贷,现在分手了要还!我想问这合理吗?这难道不是自愿赠予吗?

liangyuan1992|2015-08-26 17:45

其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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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恋爱期间支付的房款,理论上追回没有错误,但是,现在恋爱哪有不花钱的,如果分手都要回之前的所花的钱,中国就乱了,所以给不给还是在自己。即使上法庭也没有相关法律!法院也只能协调管理!
2015-08-27 10:30
来自北京市

冯先生370

如果对方可以提供之前他的5万元是直接用于还房贷,这个是可以收回来的,所以说没结婚的时候钱财一定要小心。
2015-08-27 07:48
来自北京市

赵雪梅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如果能够提供证明这5万是男方出的票据应该能要回!
2015-08-26 18:22
来自北京市

金秋霞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我去这男的简直了
2015-08-27 16:40
来自北京市

范宏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唉 还有这种男的?
2015-08-27 14:26
来自北京市

杨卓锋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这样是不合理的
2015-08-27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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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锦耀 新房置业顾问请拨打电话13717270703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这要拿证据,如没有赠送协议,另他有支付凭证可退回
2015-08-27 13:45
来自北京市

张金龙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那你可以直接跟他说 一年青春你来补?
2015-08-27 13:15
来自北京市

胡义里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

对于这种男人,没有良心,人家姑娘把青春都浪费了,还好意思要!在道德理论上是这样,在法律上,当时的五万块钱有没有依据,如果没有的话不给!
2015-08-27 12:25
来自北京市

esfagent722646

只要有直接证据能证明这钱是他支付的他有权力能拿回去。
2015-08-27 12: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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