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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跟男方同居一年后分手了,但是男方要求我妹妹退回恋爱期间支付的5万房贷,说是为了结婚才替她还的房贷,现在分手了要还!我想问这合理吗?这难道不是自愿赠予吗?

liangyuan1992|2015-08-26 17:45

其他答案

soufunwa74792

关键看证据了,法律只看这个!
2015-08-27 11:09
来自北京市

soufunso817316431

合合理。赠予可以改变
2015-08-27 07:46
来自北京市

soufun-s11420097

如果当时没有写欠条或收据就属于自愿的,他没有权利收回
2015-08-27 01:40
来自北京市

soufun-w29702

当然合理,可以要回
2015-08-27 00:16
来自北京市

小焯然11111

如果没有书面协议应返还。
2015-08-26 23:57
来自北京市

客人好好储备

合理,好的吧火车
2015-08-26 23:17
来自北京市

montagna

合理的,只要男方能证明是他支付的房贷,就是男方个人财产
2015-08-26 23:16
来自北京市

soufun-s116966122

合理,男友以结婚为目的的,就有追回部分资金的权利
2015-08-26 22:48
来自北京市

soufunso66194411

谁付的钱就该退还.比竟没有结婚
2015-08-26 19:38
来自北京市

jt5106

如果男方给你妹时,说的是支付房贷,分手后可以要回
2015-08-26 19: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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