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8号全款交付房款,合同规定2014年5月30号交付住户,当时说交房时只收取一至两千的费用,小区设施完善,而且可以办理房产证(大红本)。但是房屋直到2015年8月1号才通知住户交工,住户去售楼部时,与当时的说法完全不同,第一,要一万多元才交钥匙;第二,小区设施完全没有,更谈不上完善了;第三,现在住户询问房产证... 展开
2013年10月28号全款交付房款,合同规定2014年5月30号交付住户,当时说交房时只收取一至两千的费用,小区设施完善,而且可以办理房产证(大红本)。但是房屋直到2015年8月1号才通知住户交工,住户去售楼部时,与当时的说法完全不同,第一,要一万多元才交钥匙;第二,小区设施完全没有,更谈不上完善了;第三,现在住户询问房产证时,开发商说办不了。开发商还雇佣着黑社会性质的人员在办公室,给购房者心理上的威胁。现在大家都没了主意,只是都不交钱,不要钥匙。我现在咨询一下律师,像我们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