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流程第一步:前期工作 1、房屋产权人应做工作: (1)房屋产权人向房屋所在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申领相关表格《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并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 (2)以上各表就各区不同制度填写完整后交回房管部门审批。 (3)房屋产权人拿到房管部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确认通知书》。 (4)到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展开
二手房交易流程第一步:前期工作 1、房屋产权人应做工作: (1)房屋产权人向房屋所在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申领相关表格《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申请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并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 (2)以上各表就各区不同制度填写完整后交回房管部门审批。 (3)房屋产权人拿到房管部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确认通知书》。 (4)到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委托售房事宜。 2、购房者应做的工作: (1)带身份证到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委托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寻找房源。 (2)如购房者是外省市居民应携带身份证、暂住证到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领《外地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 二手房交易流程第二步:撮合成交 业务员带领购房人看房,洽谈房价等事宜。 二手房交易流程第三步:签定买卖协议 买卖双方签定买卖协议并交撮合成交,代理费4000元。 二手房交易流程第四步:后期工作 (1)代理产权手续(代理费3000元) 买卖双方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协议书(买方:外地人需暂住证复印件、《外地人在京办理产权通知单》)。 (2)房产买卖居间中保(买卖双方各500元) 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作为“房屋转移”、“房款交付”的中间保证人,买卖双方还需委托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买方须在立契前三天将总房款汇入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账户(若买方办理二手房抵押贷款,则需将不低于总房款的30%汇入交易中心账户)。 (3)二手房抵押贷款(1500元)。 买方以自己所购房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并委托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从上述房产交易手续完成到《房屋所有权证》办妥并向银行设定抵押期间的阶段性担保。 买方在贷款银行正式放款前,向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拨付不低于购房款总额的30%,向银行申请的抵押贷款由贷款银行直接拨付给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上述二笔款项与购房款总额之差额由买方在贷款银行放款之日一次性拨付到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账户,买方还需将履约金(月还款额的三倍)在银行放款之日一次性拨付到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账户。 (4)完成房屋交割 委托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做房产买卖居间中保。买方将总房款汇入交易中心账户。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