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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与第三方即中介先签定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其中的条款让人感到很有霸王条款的味

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与第三方即中介先签定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其中的条款让人感到很有霸王条款的味道 ,如对乙方即买方,限定不得提前收回意向金,否则必须向中介支付总成交价1%的居间劳务费;而对甲乙双方都被限定了无论哪方反悔不想继续交易 ,除了各自应向对方支付规定数额的赔偿金外(这个好理解 ,这是通识),还必须向中介方支付总成... 展开
violetear|2013-12-13 18: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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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顺伟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你的第一点里面:”而上述中所签定的居间合同仅仅是交易中的双方被中介拉到一起“就这么简单吗?前期帮房东挂牌做推广,带无数个客户实地看房,给房东沟通无数次,背后的付出和心酸你们都没有看到眼里吗?签署合同后你们双方违约了,不支付佣金,中介人员不是百忙活了。
2016-04-28 19:59
来自北京市

房辉1

靠职业资格证
2014-08-02 09:49
来自北京市

许小庄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所有合同都是房管局出的同一版本,没须不合法一说,中介帮你们做事了,你们因为你们自己的原因导致交易不成功这是你们的事,但的中介付出了全部的劳动,不能让中介因为你们的过错而拿不到钱吧
2013-12-16 23:0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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