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来自连云港房地产开发公司小区)
2000年10月,景苑房地产开发公司于该市土地管理局签订了100亩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价每亩为10万元。景苑房地产开发公司受让土地后,完成了开发投资总额的15%,因缺乏资金,于2001年5月,与大展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景苑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其获得的100亩土地,以每亩1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大展房地产开发公司...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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