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3月11日签订的买卖合同,卖方是房屋的建筑商,开发公司将此房屋作价后代替工程款给建筑商。问题:1、由于卖方和开发公司的账目原因,开发公司目前还没有将该房屋的产权交给卖方,所以卖房以此为理由一直在拖延。这个合同是否有“有效期”,如果我要告对方,是否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2、当时约定的房价是20000... 展开
09年3月11日签订的买卖合同,卖方是房屋的建筑商,开发公司将此房屋作价后代替工程款给建筑商。问题:1、由于卖方和开发公司的账目原因,开发公司目前还没有将该房屋的产权交给卖方,所以卖房以此为理由一直在拖延。这个合同是否有“有效期”,如果我要告对方,是否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2、当时约定的房价是200000元,现在该房产的实际价值应在300000万元左右。如果我起诉卖方,在要求返还200000元的同时,应该怎样索要赔偿?当时签订的合同相关的条款:1、房屋座落:xx地xx层。。。。。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产权取得方式:出让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00000元。 乙方在2009年3月11日交款200000元,付款方式:现金。三、甲方在 2009年5月30日将上述房屋交给乙方。该房屋占有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产权同时转让。四、甲方负责通知开发商并经过开发商同意卖给乙方,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发生该房屋与甲方的有关纠纷致使乙方不能拥有该房屋的全部产权,土地使用权,甲方必将在二十日内一次性无条件将房款200000元全部退还给乙方。五、双方愿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乙方已拥有该房屋全部产权、土地使用权。六、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之父违约费用。七、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八、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九、甲方保证在2009年5月30日之前将此房屋大票办理完毕,如果到期办不成,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一切费用全由甲方负责和承担。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