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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经济赔偿

我于2012年9月23日入职该公司。中途2015年9月续签合同1次,时间截止2018年9月23日。上月人事部找我们部门谈话,说要减员,但没有具体点名减谁。今天人事突然让我在本周内办完交接,交接后解除劳动关系。我去年12个月的平均工资5388元。1、请问我能得到多少的经济赔偿?怎样计算?2.我有资格要求他们给与代通知金补偿吗?
ask4560905918|2017-10-11 12:5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312904371

13个月,按照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2017-10-11 13:57
来自北京市

ask1497152731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2017-10-11 13:42
来自北京市

ask9631275202

可以主张5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
2017-10-11 13:32
来自北京市

anguojian

您好,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017-10-11 13:21
来自北京市

tuhua4

经济补偿金是工作一年算一个月工资
2017-10-11 13:15
来自北京市

ask37297957

你好,单位有可能构成非法辞退,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
2017-10-11 13: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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