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性裁员的劳动补偿金?急急急!~!~~~
单位经济性裁员,本人2007年4月进入公司,2008年7月31号接通知解除2007年12月31号签定的3年期固定劳动合同.2007年4月至12月31号签定了合同,请问如何补偿??
其他答案
你好!按照规定:应该予以补偿。劳动合同法条文: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 展开
2008-06-29 06:42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