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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因工作原因延缓过户半月至一月,甲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吗?

甲方与乙方已签订安置房购房合同,购房合同里面没有约定过户时间,只约定了在过户后50天内收到尾款(乙方为贷款买房,甲方想要尽快收到尾款去提前还贷),但是由于乙方工作原因出差半月或至一月,延缓过户,导致甲方可能会多付一月或两月房贷,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这一月或者两月房贷利息吗?或者甲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吗?划重点:合同中没有约定过... 展开
passport8549130164|2017-08-22 13:42

其他答案

王鹏飞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尾款是啥意思?是除了定金之外的房款吗?首先签这样的没有具体时间合同就是不专业的!如果尾款是说剩余房款,那么到了50天之后如果没付尾款合同应该有写违约责任吧,按照合同来!如果合同连违约责任都没有写那这合同签的就没有意义了
2017-08-29 23:01

黄继夯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乙方有没有违约 没有就不可以
2017-09-13 08:38

刘加彬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可以的,一般都是协商就好
2017-08-30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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