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了一套房已签合同,新政出台的前一天我与别人又签订了购房合同想用卖房款买此房,但买我房的人受新政影
我卖了一套房已签合同,新政出台的前一天我与别人又签订了购房合同想用卖房款买此房,但买我房的人受新政影响不能买了,解约后至使我无力购买了,我已付定金,合同能解除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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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情况属于“连环套”!合同具有相对性,我国《合同法》第121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楼市有风险,签订合同需谨慎。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无论是买家还是卖家,都应充分预估其中的法律风险,并对相应的风险有所预判。根据《合同法》第121条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因第三人原因发生违约的,当事人一方依旧应当向对 展开
2017-03-24 11:3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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