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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新政出台前签定的购房合同?

我在4月份通过一家房屋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此套房为6月1日新政出台后的不到5年房,但当时我们都不知道要出台新政),双方签定的合同约定在7月底再过户.然后我向卖方交纳了定金,并且向中介方全额交纳了应当由我承担的所有过户费及中介费,也就是说出于对中介公司的信任在房屋还没有过户的前提下我就向中介公司交完了所有的费用.正是因为如此... 展开
爱拐了弯|2007-05-30 00:08

其他答案

玉树麟枫

这属于合同未尽事宜,应该三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通过诉讼,有法院解决。这就需要花些精力了。
2007-05-30 00:13
来自北京市

sunny520311

这是不能怪中介的,国六条出台一共就给了2天时间吧,谁能办好呀
2007-05-30 00:13
来自北京市

生活周百通

这种情况合同一般是三方都没有责任,你可以撤销合同,按道理你可以拿回你交的所有钱,但这时候就看是不是正规的中介公司了,一般都托着你,最好的方法是协商买卖双方一人一半。如果此房不是特别满意的话,你可以考虑买别的房子,这种事太费精力了。
2007-05-30 00:13
来自北京市

镜花源

根据你所述的情况,要求中介承担主要责任有些难度。所增加的营业税上是针对卖方征收的,而且你们的合同中已经那样约定了,当然要卖方承担了。听我在法院的朋友说,最近类似的纠纷“多如牛毛”。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访问网站 获得我的联系信息。
2007-05-30 00:13
来自北京市

胡椒面瓜儿

没办法,也不能完全怪中介,因为现在国家出政策都特别的突然,不过中介应该起到协调责任是真的,如果你们真想把交易进行下去的话,就协商营业税谁出吧,如果都不愿意出的话,就合同自动解除,中介把费用退给您,双方免责。现在听说还要强制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建议房主客户千万别认为拖延或等过户期就可以剩钱,这个想法是非常错误的,以后的政策会越来越多的
2007-05-30 00:13
来自北京市

lucky宝儿

因不可抗力因素,三方免责,或者可以去地税问问现在还能不能办免税了!
2007-05-30 00:13
来自北京市

小小西北浪

1、国家政策变动属不可抗拒力,所以如果由此造成的违约是可以免责的;2、这个政策不是5月29日出台的,在此前谁也不会知道的。其实政策还是留下了两天时间的,如果你平时看新闻的话应该能够看到的,看到后你就应该马上找中介和对方去办理过户,就可以避免纳税的;3、现在出现这种情况,中介不会为你承担部分负担的,你只有找卖家协商,因为国家这个政策主要是针对卖家的,但现在市场上的二手房交易一般会把税负转嫁给买家的。 展开
2007-05-30 00: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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