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看,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条件下,我国现阶段房地产企业的性质划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制、外资企业等。 (1)全民所有制企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生产和经营单位。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权。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目前,这种类型的房地产 展开
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看,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条件下,我国现阶段房地产企业的性质划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制、外资企业等。 (1)全民所有制企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生产和经营单位。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权。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目前,这种类型的房地产企业在我国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2)集体所有制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是资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3)股份制企业 股份制企业又称股份有限公司,它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采取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的方式筹集资本金。出资者通过投资取得相应的股份,成为公司股东,按所持股份享有权利并承担有限责任。它属于混合所有制性质。 (4)股份合作制企业 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指以企业职工出资为主或者全部由企业职工出资构成企业法人财产,是合作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企业法人,其性质是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相结合的集体经济。 (5)私营企业 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1988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可以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三种。 (6)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简称“三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我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我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与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根据有关法律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依照合同联合经营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是指依照外资企业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为外国投资者所投入的企业。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