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6年七月到一家私人琴行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上面要求每月扣除工资百分之10作为工作押金应该怎么做?
律师你好,我在2016年七月到一家私人琴行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上面要求每月扣除工资百分之10作为工作押金,扣满2000元为止。合同上没有五险一金的福利,要求无偿加班,而且注明了辞职需要提前三个月告知,否则违反了需要向他们交付一万元违约金。这种合同有法律效果吗,我现在想要辞职,应该怎么做?
其他答案
您好,这种合同是无效的,首先,押金条款无效,您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其次,辞职只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即可,违约金条款无效,辞职不需要交违约金,未缴纳社保违法,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2017-02-16 15: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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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首先,用人单位无权扣工资作为押金,其次,单位不交五险一金违反法律规定,再次,员工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而不是三个月。
您好,法律规定劳动单位都要给劳动者上保险的,所以此处是违法的,建议您先和对方协商解决,因为虽然条件不甚合理,但是当时您也签了字,表明您是愿意接受这样的条件的,所以还是先协商,只要他们愿意放人就好办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按照你们合同约定的办法走正规的辞职手续。否则对方可能以您违约为由扣取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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