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看上一套二手房,交了3万定金和1万中介费,合同规定8月15日房主办完抵押注销,双方于10月31日前去房管局打协议。9月初,我得知家里困难,于是求房主能不能把房子卖给别人退我定金,房主一直不答应,说一切按合同走,我只能默默忍受。就在10月中旬,2.5成首付落地,我感觉能负担的起了,于便不再哀求房主,一切按合同走,房主12... 展开
8月底看上一套二手房,交了3万定金和1万中介费,合同规定8月15日房主办完抵押注销,双方于10月31日前去房管局打协议。9月初,我得知家里困难,于是求房主能不能把房子卖给别人退我定金,房主一直不答应,说一切按合同走,我只能默默忍受。就在10月中旬,2.5成首付落地,我感觉能负担的起了,于便不再哀求房主,一切按合同走,房主12月14日才把抵押注销办完(所以还没完成网签)。可他让中介通知我,说房子不想卖给我了(声称我给他的印象不好,实际房子涨价,至少涨了10万),说协商退一半定金给我,我当场否决。我是这么分析的,我当初首付困难,想要回定金,所以跟房主协商,但深知违约责任巨大,没想过违约,也没有违约事实,而房主现在不想卖房,本身就是想违约,如果我敦促他和中介近期打协议他不干,那就是违约事实,请问我分析的对吗?这种情况下我起诉他,有胜算的把握吗(一直在催房东办解压手续,有录音证据)?合同中规定:违约方需退还双倍定金,如果卖方不在中介通知日内办理过户、贷款等手续,逾期一日收千分之一违约金给守约方,逾期15日则视为违约,需赔付10%房款;逾期过户赔付10%房款。因情况紧急,望各位大律师详细解答一二。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