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某人买了一商铺,土地用途: 综合用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 ,使用年限为50年。问题:如果50年以后:1)如果继续使用,是否要交纳土地出让金?2)交纳的话,大概是多少?3)新的物权法对这种商铺使用期满的情况有新的规定否。-----谢谢高人的解答!!
其他答案
目前的政策规定是:到期后自动续期,无需再缴纳费用;至于今后的政策说不准。目前国家出让土地政策,都是和你说的一样,有使用年限的,反正全国也不止你一例,要缴纳大家都缴纳!^_^^_^
2011-01-15 04: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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