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房屋已交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房屋已交付给第一买受人,未过户;房屋未交付给第二买受人,却已过户。请问谁是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是第一买受人还是第二买受人?
其他答案
房屋未交付给第二买受人,却已过户。房屋所有权,由第二个买受人取得。第二个买受人有权要求第一个买受人腾房。也可以要求出卖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交房义务。第一个买受人可以向一房二卖的出卖人主张,追究其违约责任。谢谢。
2016-08-15 11: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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