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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签约当日已交部分定金10万元,《房屋买卖合同》中补充约定

签了《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签约当日已交部分定金10万元,《房屋买卖合同》中补充约定4日内补足定金至50万。现在买方不想买了,请问卖家有权追讨剩余40万元定金吗?卖家是否有权追讨房价20%的违约金?
李世民大战秦始皇|2016-07-09 10:3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天涯思思

你好,一般是不能追定金。你等到4天过了,可以发函通知对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扣除已付的定金。任涌律师,15年专业经验
2016-07-09 11:05
来自北京市

babylcat19

看你们合同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这个定金的金额的,那你可以主张。但是对方很可能就不给了,那如果你还是想继续主张的,只能直接起诉了。
2016-07-09 11:00
来自北京市

kmand

房屋买卖合同是正式的网签版本 还是中介版本?
2016-07-09 10:47
来自北京市
第11- 13 条,共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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