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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先夫2011年在某厂购买宿舍一套,房产证上是他

我与先夫2011年在某厂购买宿舍一套,房产证上是他的名,我付的款。2013年因感情不合离弃,离婚协议说一切财产归我,两孩子归我他不出扶养费。今日他说要卖房,这合法吗
chay888|2015-10-24 14: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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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ll0591

你好。离婚协议约定一切财产(包括房子)归你,男方是无权卖房子的。目前你要把产权变更过来或在产权管理部门声明备案。如果你发现男方真的卖房,且在交易过程中,你可以要求中止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果房产已经过户,就只能追究男方擅自处分房产的赔偿责任了。
2015-10-24 15:30
来自北京市

极度高空

当然不合法了 立刻要求起诉过户房屋,等他买了就来不及了
2015-10-24 15:24
来自北京市

护国法师

你可以要求房屋变更过户,这样房子就不能被卖掉了。
2015-10-24 15:19
来自北京市

躲在墙下等红杏

应当在前夫将房屋卖掉之前确认你对该房屋的产权,否则受买人基于对房产登记信息的信任全额交付房款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你无权把房子拿回来,只能向前夫主张购房款
2015-10-24 15:09
来自北京市

renwuhua

房子是你的,他无权卖房。
2015-10-24 14:59
来自北京市
第11- 15 条,共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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