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赵某2005年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处房产,房产证一直是赵某的名字201
我与赵某2005年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处房产,房产证一直是赵某的名字2016年通过法院判决每人百分之50份额,办理不动产分割登记,是否要交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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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产分割不需要缴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离婚财产分割;(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 展开
2018-05-07 18:1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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