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卖方于2015年5月9日签订了二手方买卖合同,合同约定2015年5月25日前完成资金监管。合同附加两个条件:1、因学位问题,买方有权解约;2、因其它原因任何一方违约需按定金法则支付另一方违约金并全额支付中介佣金。签订买卖合同后中介及我都有上教育网查询学位,一星期后查出学位是被占用的,因无卖方联系方式,一直是与中介联系的。... 展开
我与卖方于2015年5月9日签订了二手方买卖合同,合同约定2015年5月25日前完成资金监管。合同附加两个条件:1、因学位问题,买方有权解约;2、因其它原因任何一方违约需按定金法则支付另一方违约金并全额支付中介佣金。签订买卖合同后中介及我都有上教育网查询学位,一星期后查出学位是被占用的,因无卖方联系方式,一直是与中介联系的。查到学位被占用后中介说卖方的解释是:卖方朋友用此房产申请过学位但最后没去读,中介一再肯定告知此情况学位是可以申请解锁的。因此一直拖到6月18日说教育局告知此学位确实被用了,无法解锁。这时同样户型房产已涨到280万(我们成立价是247万)考虑到同样的价格已买不到同样的学位房干脆就当投资,我因此决定继续交易,这时卖方提出不卖了,退回定金给我。我自然不愿意,要求卖方支付双倍违约金。卖方不愿意。这种情况我要拿到双倍定金退款是不是只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权?因这中间都是与中介在联系,除了买卖合同及转账单及与中介的短信交流无太多的证据,起诉卖方的话胜算大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