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违约条款的法律认定
合同中“违约条款”第六条:出卖人未在承诺的期限内将户口迁出,导致买受人不能不能将户籍迁入,视为构成违约,除了必须采取积极行为将户籍迁出外,还必须向买收方支付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今,迁出期限已过3个月,房主拒绝赔偿,房主的理由是虽然户籍未迁出,但是不影响你户口迁入。律师先生这种情况能认定房主违约赔偿吗?谢谢急需解惑。
其他答案
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诉讼解决,具体诉讼流程: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你发开庭传票的;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展开
2015-06-25 19: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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