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买方拟解除合同应付怎样的责任?怎样减少损失?谢谢!!!
律师您好:我作为买方签订了一个二手房合同,已向卖方交付定金10万元和中介费6万元。由于我是置换房屋,需要先处置自己的房子,因担心我处置完自己的房子后卖方违约,故在合同中约定较高的违约金,违约金为买卖合同金额(400万元)的30%(同时,定金的违约约定在合同中删除)。但现在因市场不景气我的房子尚未能出售,我将无法按期(两个月之...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可以只支付定金,不支付违约金,因两者都约定的情况下是选择适用,哪一个高当事人可以选择哪个适用,对方不可能要求俩个同时适用。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据此,虽然违约金的适用不以实际损害发生为要件 展开
2015-04-30 15: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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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认定十万元是违约金的话。你的结果就是十万元定金无法收回。但是我看你的描述中有一个细节是,你已经把定金部分删除,所以这个案件还是有一定的难度。但是你要考虑一个问题,如果现在解除你损失的是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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