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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未约定房款结清日期,如何维权减少损失

去年年底12月22日通过中介卖了一套房子,一共122万。买房人朱某当时首付40万,另82万做公积金贷款,签完买卖合同后,又改为52万贷款,其余付现。中介催着我们办过户,我们质疑过,但中介说首付完了就一定要办过户手续,并且将房产证拿走,说是要放在银行。我们左催又催要朱某把余下的现款付完,在今年的2月10日买房人又分期给了20万... 展开
dreamerbetty|2011-10-27 11:51

其他答案

a60259289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承担违约责任
2013-03-26 15:45
来自北京市

十九番00

首先,民法通则第88条规定“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中有关质量、期限、地点或者价款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内容不能确定,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适用下列规定:……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 展开
2011-11-03 13:24
来自北京市

rainycoco

1、要求对方及时付款2、属于正常程序3、没有4、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承担违约责任5、有责任。但原因是你们自己没有自我保护意识。
2011-10-27 16: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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