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申请青岛经济适用房条件>>>>>>>>
2009-11-12 13:08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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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男与乙女婚姻存续期间在甲单位集资楼房一套,双方离婚时该房未房改,法院将该房的使用权判给了乙,乙给付甲房屋一半集资款,双方均未上诉,执行了判决。乙居住8年后,甲单位申请房改,甲单位将该房屋的所有权申报
2008-07-18 09:36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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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我父母已经去世!我想继承我父亲的房产!根据继承法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是老爷和奶奶尚在还有我大爷,二大爷,姑姑。是否让他们都写书面申请
2008-06-18 15:00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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