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屋权属证书遗失后,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30天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补证手续具体流程为:权利人需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先前往房产档案部门查阅档案,档案部门经查实后出具遗失登报证明,权利人持此证明到报社刊登遗失公告。公告满30日后,权利人持公告的报纸(必须是完整的整页报纸)、档案部门出具的遗失登报证明、本人的有效身 展开
根据《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屋权属证书遗失后,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30天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补证手续具体流程为:权利人需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先前往房产档案部门查阅档案,档案部门经查实后出具遗失登报证明,权利人持此证明到报社刊登遗失公告。公告满30日后,权利人持公告的报纸(必须是完整的整页报纸)、档案部门出具的遗失登报证明、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登记部门申请遗失换证登记。权利人10日后就可领取新产权证,新产权证上会注明“补发”字样。 需要提醒的是,由于现在许多人的房产都设有抵押,这种房屋的遗失补证手续,除上述提及的程序外,权利人还必须在登记部门领取银行联系单前往贷款的银行,经贷款银行同意后方可办理遗失补证手续,重新换领新证。 1、申请表;2、登报遗失声明;3、档案证明;4、保证书;5、申请人有关身份证明;6、户型平面图;备注:非住宅需提供估价报告书 工作时限: 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自收件受理之日起1个有效工作日审批发证完毕。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