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广州户籍单身有一房。今年初参观楼盘时开发商知道我没购房名额,让我用一种5年内不用网签备案不用签正式合同的方式认购房。认购书说开发商违约只需赔双倍定金4万元。交款账号也不是房管系统上的监控账号。请问这样售房违规吗?我认购的房被二次售卖的话开发商真的只需赔4万?我已交的80万房款容易被卷跑?
秋至凉
2019-11-12已回答 该问题价值¥20.00,已有1175人围观
你好。首先,广州户籍的人,怎么会被限购呢?广州户籍是可以随时买第一套房子的,既然你单身,就只能在广州限购区域内买一套房产,但不需要你提供社保年限的。你单身有一房,那除非你结婚,否则五年后你也不能顺利网签啊。
开发商这样做是违规的,请你尽量不要接受。五年时间太长了,可能会发生非常多的变数。而且很多楼盘也不用五年就清盘了,卖光了,到时候你再签约可能找不到当时的销售了。如果你被限购了,你可以去非限购区域比如说增城、佛山买房。
认购书等于合同,合同上注明它违约只需赔四万,那按理说就是四万了。不过这个合同是不合理的,找律师了解下,应该能推翻(去闹事也可以的,政府会管的)。建议先跟开发商争取退款吧,如果你不要这个房子的话。
如果你要这个房子:1)如果你是因为户口问题被限购了,那只要你的户口转入了广州,你可以不必管这五年的期限,可以随时去进行网签,我相信开发商会很欢迎,因为这样有利于他们回笼资金(银行在你网签之后会马上放款给开发商)。2)如果你是因为单身的话,那你只能尽快结婚,并且只能找一个婚前也没有房产的对象,才能多出一个购房名额来,然后去网签。
追问:
谢谢!还有个问题是交房款的号并不是监控账号,银行会限制放款?
回答:
这个我不清楚,具体要问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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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母突然要以我名义买套房子,但是我还有小额信用卡欠款(一到两个月工资金额吧),他们为公职人员帮我担保,另外有有房产抵押,在兴业银行申请贷款,这个能放款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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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下,买的预售商品房,首付款付了开的收据,然后银行贷款放款开发商资金监管账号了,让我拿首付款收据换成总收据,说是交楼时再换成总发票,交楼还要1年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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