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别人手里买了一套二手房,而且是小产权房。原来开
我从别人手里买了一套二手房,而且是小产权房。原来开发商已经不存在了。我和他签有房屋买卖合同,对方收到现金也给我写的有收据。对方把他的房本交给了我,但是他买房时开发商给他开的的收据他说丢了。这种情况以后房屋拆迁卖方拿着收据能去冒领赔偿款吗?
其他答案
这个购房交易根本就没有交易完成,购买二手房必须签订购房合同,如果房主不能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需买卖双方到公证处办理一个房屋全权委托公证给买方才能过户,购房款需从银行打款到卖方个人账户,留取打款回执作为付款凭证,如果是给付的现金,收据上,必须有第三人在场做见者签字捺手印确认,卖方签字捺手印。然后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亲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给买方,缴纳交易税费,换发房产证给买方后,整个交易才算完成。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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