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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二手房合同,我是买家。合同备注了5月15号业主要收到所有款

深圳二手房合同,我是买家。合同备注了5月15号业主要收到所有款,否则合同取消没收我的定金。还备注了如果卖方违约,卖方赔付我们5万元。我们现在贷款承诺函早就出来了,业主迟迟不去过户怎么办,是不是拖到了5月20号责任就都在我们了?有其他办法么。
抽雪茄的鱼ysy|2015-04-16 10:1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团见团见

可以发催告函给他,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2015-04-16 11:09
来自北京市

用户名不为空2010

您好,可以发函催告,之后起诉对方
2015-04-16 11:02
来自北京市

阿邦sxl

可以发催告函给他,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对方违约的,可以起诉他。
2015-04-16 10:47
来自北京市

飞雪世界

如合同约定业主先办理过户,则属于业主的责任。买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买方可以委托律师发函进行催告,催告无果后,可以向法院起诉。
2015-04-16 10:46
来自北京市

饭团翻土

可以发函催告,之后起诉对方,如需帮助电话咨询。
2015-04-16 10:3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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