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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这样算违约吗?

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先支付卖房定金一万元,待卖方办理完继承公证后付剩余定金四万元,如不能正常办理完继承公证,三方解约,卖方退还定金。卖方因为怕麻烦,办了一个法院判决(同等效力),这样买方如果想终止合同算是违约吗?如果卖方提起诉讼买方能胜诉吗? 希望专业朋友解答,如果解答详细还可追加分数。
aklbj|2014-02-21 14:5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ljmengqi

其实正常情况下这种约定是合理 因为您不能办理继承公证对客户本身就是一种损失 您想起诉买房是为了什么 您在签约过程中并没有损失 如果在继承公证办理成功之后买房违约那就要买房负责 看是谁先违约
2014-02-22 11: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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