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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合同是否生效?

我于2005年1月19日向开发商交了一万元,开发商要求签定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不同意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收据中并未写明此款为订(定)金或部分首付款,合同中要求七日内补齐首付款.合同签定当日,出卖人一方并未签章.现在由于我个人原因,想解除合同,要回一万元.2005年2月21日与开发商协商退款,开发商要求交纳全部房款1%... 展开
禧唰唰|2007-07-13 15:38

其他答案

daitu

首先,你有权拥有合同原件。我估计开发商可能不具备预售条件,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开发上收取你的定金是不合法的,你可以起诉。
2007-07-13 15:43
来自北京市

欧逸小罗

是那楼没验收竣工只有预售证而发展商不签预售合同只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的话一定要拿到原件<复印件效果不够好,他根据什么理由不给你原件?>然后赶在他商品现售条件达成之前<要快>可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告到当地的主管部门 先行政处罚他1万以上3万以下的罚款 如只是简单开了收据就一定能拿回钱 但是签了合同 合同内有写明一万是定金???? 合同成立但有没有效 展开
2007-07-13 15: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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