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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拥有两套住宅,交易一套的个税缴纳问题

我十年前有一套住宅(现证件已过五年),半年前手头宽裕,又购进了一套(已办证)。于是,急于出售旧住宅。但是,听说除了交易费印花税之外,还要交纳评估价1%的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不买房子,我不可能卖房子,好像听说政府出台过一年之内购房换房,可以免税的文件。请问:有没有这个文件?
黑月雁|2007-07-11 02:28

其他答案

杨小乐

三种情况拥有个税“豁免权”,你的房属于这类。 ①《个税通知》中明确规定,对于家庭唯一住房且居住满五年后出售的房产,可以免除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这条规定让绝大部分五年期后的二手商品房免征房产个税。 ②同样,对于出售自有住房前后1年内按市场价格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视其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这样一来,又缩小了房产个税的征收范围或征收金额,使得出售住房前后1年内再购买 展开
2007-07-11 02:33
来自北京市

风分不息

你如果出售一套旧房,想在一年内在同一地区购一套新房,在同等面积情况下可以免税,但首先交一定数额个税押金,等你购新房后再退还你的押金。去年八月一日国家税务局有明文规定。
2007-07-11 02:33
来自北京市

徽雨思因

是有这么一个文件,不过就不知道当地的税务机关给不给你执行,因为文件里面规定是先卖旧房再买新房,现在你是先买新房再卖旧房。对税务机关来说,程序是很重要的东西,程序不对就不行,比如说减免税,一定要先报告税务备案,然后才能减免,不能先自己减免才报税务机关备案。原文件是这么规定的: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一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在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 展开
2007-07-11 02:3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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