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简单的猫眯:你好! 对于这个问题,反映了我国有法不依,各自行政的问题。土地使用性质和建设条件在“招牌挂”前已经由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房管确定,为什么可以在设计建设中变更?3个单位有责任: 1、建设部门的设计审查中心,违背规划的设计可以通过? 2、规划部门是主要责任,土地使用权性质是规划委员会确定的,国土资源部门实施的,开发商私自改变使用性质,你可以给他放线?建设过程不查处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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