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合同10个月了,开发商还没在房管局备案,追究开发商什么法律责任或赔偿要求?
房款契税全部交清有5个月了,回答必须专业详细有价值,否则不予悬赏。
其他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展开
2013-08-20 11:0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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